公告日期:2023-08-04
债券简称:19 青资 01 债券代码:155301.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及信用等级调整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海国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青海省国
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债项信用等级调整为 AAA 的公告》,发行人涉及信用等级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级调整情况
(一)评级机构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级调整对象
2023 年 7 月 28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对青
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13 青国投 MTN001”、“13 青国投MTN002”、“16 青国投 MTN001”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
(三)调整前后的评级结论
经大公跟踪评级,最终确定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级由 AA+调整为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3 青国投 MTN001”、“13 青国
投 MTN002”、“16 青国投 MTN001”的信用等级由 AA+调整为 AAA。
(四)评级调整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
海通证券作为“19 青资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及信用等级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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