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6
债券代码:155145.SH 债券简称:19 阳集 01
债券代码:155265.SH 债券简称:19 阳集 02
债券代码:155476.SH 债券简称:19 阳集 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失信被执行情况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阳光集团”或“公司”)或公开市场信息查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券投资人应当关注投资和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债券持有人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失信被执行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9 阳集 01,债券代码:155145.SH)、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阳集 02,债券代码:155265.SH)、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 阳集 03,债券代码:155476.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各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近期,中泰证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悉,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及
子公司存在新增失信被执行情况如下:
一、失信被执行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 案号 涉案金额 被执行人的 执行法院
(万元) 履行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 (2025)辽 0106 20.00 全部未履行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
限公司 执 1341 号 法院
二、相关风险提示
鉴于发行人尚未向中泰证券提供上述案件的相关材料,中泰证券暂时无法确定上述案件对发行人的最终影响。
中泰证券作为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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