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30
债券代码:155145.SH 债券简称:19 阳集 01
债券代码:155265.SH 债券简称:19 阳集 02
债券代码:155476.SH 债券简称:19 阳集 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无法按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阳光集团”或“公司”)或公开市场信息查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券投资人应当关注投资和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债券持有人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无法按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9 阳集 01,债券代码:155145.SH)、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阳集 02,债券代码:155265.SH)、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 阳集 03,债券代码:155476.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各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法按时披露的原因
2021 年三季度开始,因发行人经营转型、行业周期性因素等影响,发行人现
金流面临较大压力,导致业务人员变动频繁,财务审计及定期报告编制相关工作进程受到较大程度影响。由于原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已与发行人解约,基于发行人目前现状及资金问题,暂时无法匹配寻找到合适的新审计机构。由于发行人债务违约,目前存在较多涉诉案件,导致部分资产处于被金融机构冻结,保全和强制执行状态,发行人管理层仍在积极应对并洽谈和解方案;同时发行人也在全力推动资产处置以筹集资金,稳定公司运营,为下一步进行债务重组做准备。
二、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为确保发行人 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能客观反映公
司期后事项,发行人仍努力与相关方面沟通,对诉讼和执行案件争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稳定公司运营,待各项因素逐一解决和排除后,争取尽快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泰证券作为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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