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8
债券代码: 188828.SH 债券简称: H21 远洋 2
债券代码: 188102.SH 债券简称: H21 远洋 1
债券代码: 155255.SH 债券简称: H19 远洋 1
债券代码: 155256.SH 债券简称: H19 远洋 2
债券代码: 143666.SH 债券简称: H18 远洋 1
债券代码: 122498.SH 债券简称: H15 远洋 5
债券代码: 122401.SH 债券简称: H15 远洋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1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5 年 8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做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 重大事项
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境内债券重大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包括:
“根据公司现状,经间接控股股东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协调,初步计划为境内存续公司债券及银行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合称“标的债券”)持有人提供整体重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重组方案”),对标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偿付安排作出调整,并提供现金购回、股票经济收益权、资产抵债等多种清偿选项,具体如下:
(一)现金购回选项:相关方以不超过 8 亿元的现金,按照债券剩余面值 20%
的价格,购回待偿本金金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标的债券。
(二)股票经济收益权选项:远洋集团(3377.HK)拟在中国香港向特殊目的信托增发不超过 28 亿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定增股票”),并承诺将以定增股票出售所得现金净额(扣除相关中介等费用及税费)偿付部分标的债券。每100元剩余面值标的债券以经济收益权方式受偿的定增股票数量 =100元剩余面值 /( 本选项登记申报公告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本选项登记申报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远洋集团(3377.HK)股票交易均价× 5倍)。债券持有人有权在远洋集团完成定向增发后的 42 个月内定期发送定增股票出售指令。未能在定向增发后的 42 个月内发出出售指令,以及发出指令但未成交的定增股票,特殊目的信托将于之后的 6 个月内以市场价格强制出售。
(三)资产抵债选项:
资产抵债选项可根据底层资产类型分为住宅项目收益抵债和商业项目收益抵债两种。
1、住宅项目收益抵债
相关方拟采用设立服务型信托或其他合法有效形式,按每 100 元剩余面值标的债券受偿 30 元人民币,偿付待偿本金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标的债券,使得标的债券持有人间接享有现有增信资产中位于京津冀、大湾区的住宅项目收益权(股权收益权、合伙企业份额收益权或关联方借款债权)。信托存续期限不超过48 个月。信托到期时,信托受益人(即对应的标的债券投资人)在信托存续期内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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