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7
债券代码: 188828.SH 债券简称: 21 远洋 02
债券代码: 188102.SH 债券简称: 21 远洋 01
债券代码: 155255.SH 债券简称: 19 远洋 01
债券代码: 155256.SH 债券简称: 19 远洋 02
债券代码: 143666.SH 债券简称: 18 远洋 01
债券代码: 122498.SH 债券简称: 15 远洋 05
债券代码: 122401.SH 债券简称: 15 远洋 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评级事项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1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3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远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做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近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布了《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评级事项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债券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诚信国际关于将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3]270 号),主要内容为:
中诚信国际关注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发布公告称,2023 年 6 月以
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大股东”)针对公司股东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成立联合工作组,以便更全面掌握远洋集团的经营情况,同时联合工作组聘请了财务顾问,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服务。此外,远洋中国未来一年内面临较大的信用债到期压力,近期其存续债券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信用债融资渠道预计短期内难以得到恢复。并且受行业环境影响,近期远洋集团单月签约销售金额环比持续下滑,流动性来源承压;尽管公司存在一定的资产处置计划,但其未来实施情况有待观察。
中诚信国际认为,两大股东对公司股东远洋集团的相关工作进展有待观察,信用债较为集中到期对公司资金筹措能力提出更大考验。中诚信国际决定维持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15 远洋 03”、“15
远洋 05”、“18 远洋 01”、“19 远洋 01”、“19 远洋 02”、“21 远洋 01”和“21 远
洋 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并将上述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中诚信国际将与远洋中国保持沟通,对联合工作组工作进展及其资金筹措保持密切关注,及时评估对公司信用状况的影响。”
二、相关提示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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