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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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55041 债券简称:18远高01
债券代码:155206 债券简称:19远高01
债券代码:155739 债券简称:19远高0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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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开市场查询信息
以及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远高实业
”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
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华西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西证券书面许
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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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18远高01”
发行人名称: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债券简称:18远高01
债券代码:155041
发行规模:1亿元人民币
发行期限:2年期,附本期债券存续期第1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增信措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红明以及发行人股东郝风仙以
个人全部财产为本次债券的到期兑付(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应承
担的费用)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闻喜
县炬鑫矿业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铁矿采矿权为本次债券提供抵
押担保。
主体/债项评级:C/C
票面利率:7.50%
原兑付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19远高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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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名称: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债券简称:19远高01
债券代码:155206
发行规模:1亿元人民币
发行期限:5年期,附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增信措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红明以及发行人股东郝风仙以
个人全部财产为本次债券的到期兑付(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应承
担的费用)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闻喜
县炬鑫矿业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铁矿采矿权为本次债券提供抵
押担保。
主体/债项评级:C/C
票面利率:7.50%
原兑付日期:2024年3月12日
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3、19远高02
发行人名称: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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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债券简称:19远高02
债券代码:155739
发行规模:4亿元人民币
发行期限:5年期,附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增信措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红明以及发行人股东郝风仙以
个人全部财产为本次债券的到期兑付(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应承
担的费用)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闻喜
县炬鑫矿业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铁矿采矿权为本次债券提供抵
押担保。
主体/债项评级:C/C
票面利率:7.00%
原兑付日期:2024年9月25日
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关注到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5
日披露了《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遗选重整投
资人(第二轮)的公告》,受托管理人现将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21年6 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贺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宁012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
定对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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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并于2021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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