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关于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G19 三峡 2 债券代码:155181.SH
债券简称:G19 三峡 4 债券代码:155681.SH
债券简称:G20 三峡 1 债券代码:163478.SH
债券简称:G20 三峡 2 债券代码:163479.SH
债券简称:23 三峡 K1 债券代码:115837.SH
债券简称:23 三峡 K2 债券代码:115838.SH
债券简称:GC 三峡 YK 债券代码:240304.SH
债券简称:GC 三峡 K1 债券代码:240358.SH
债券简称:GC 三峡 K2 债券代码:240359.SH
债券简称:GC 三峡 K3 债券代码:241219.SH
债券简称:GC 三峡 K4 债券代码:241220.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券(第一期)品种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晨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发行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职情况正常。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原会计师事务所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期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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