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31
债券简称:19 山招 01 债券代码:155176.SH
19 山招 Y1 155940.SH
19 山招 Y3 155898.SH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代表招远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授权书》相关要求,为理顺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股东由招远市人民政府变更为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230 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划转部分国家资本的通知》,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持有的招金集团 10%的股权(12000 万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本次股东变更前,公司股东为招远市人民政府,出资 12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本次公司股东变更后,公司股东情况为:股东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 10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股东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资 1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本次股东变更,主要为理顺国有资产,规范出资主体,落实政府相关政策的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海通证券作为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19 山招 01”、“19 山招 Y1”及“19
山招 Y3”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洋洋、朱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