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4
债券代码:136360 债券简称:H16 富力 4
债券代码:136361 债券简称:H16 富力 5
债券代码:135468 债券简称:H16 富力 6
债券代码:155061 债券简称:H18 富力 8
债券代码:155106 债券简称:H18 富力 1
债券代码:155405 债券简称:H19 富力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存续期重大事项(子公司债务逾期)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要求、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我司”)
作为“H16 富力 4”、“H16 富力 5”、“H16 富力 6”、“H18 富力 8”、“H18 富力 1”
及“H19 富力 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说明
发行人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该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公司债券存续期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1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了“内幕消息”
公告,本公司附属公司怡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略”)尚未支付二零二五年到期的 6.5%现金/7.5%PIK 优先票据(ISIN:XS2495355674)、二零二七年到期的6.5%现金/7.5%PIK 优先票据(ISIN:XS2495358009)及二零二八年到期的 6.5%现金/7.5%PIK 优先票据(ISIN:XS2495359403)(合称“怡略票据”)的有关利
息,该等票据利息支付的宽限期于 2024 年 8 月 11 日届满。具体详情参见: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4/0811/2024081100004_c.pdf。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公司正与怡略票据持有人商讨友善解决方案,并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考虑所有可能采取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就境外债务制定整体债务管理方案。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境内债券偿付能力未明显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监管规则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二、风险提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H16富力4”、“H16富力5”、“H16富力6”、“H18富力8”、“H18富力1”及“H19富力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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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