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债券代码:155029.SH 债券简称:18 青城 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年4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18 青城 05)的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承诺或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8 青城 05”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6 日披露《青岛城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程”)的印尼子公司 PT.Transon Bumindo Resources(以下简称“TBR”)和 PT.BumiMorowali Utama(以下简称“BMU”)(以下合称“TBR&BMU”)因道路使用权纠纷,被印尼 PT.PAM MINERAL 公司(以下简称“PAM”)起诉至印尼西
雅加达地方法院。TBR&BMU 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取得印尼西雅加达地方法院
的一审判决书,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查询到印尼雅加达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针对二审判决,TBR&BMU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向印尼西雅加达地方法院
提交了上诉申请,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取得上诉申请受理凭证。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青岛中程通过印尼中雅加达地方法院的《上诉判决通知》(编号:6481K/Pdt/2024 Jo.No.268/Pdt.G/2023/PN.Jkt.Brt)获悉,印尼最高法院已作出上诉判决。截至目前,青岛中程尚未收到或查询到印尼最高法院出具的上诉判决书。
根据青岛中程收到的《上诉判决通知》,印尼最高法院作出的主要判决结果如下:
(一)驳回上诉方 TBR 的上诉申请;
(二)判令上诉方 TBR 支付本次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金额为 500,000 印
尼盾(约为人民币 218.75 元)。
三、本次诉讼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青岛中程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相关
规定对该诉讼 2023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1.44 亿元。
青岛中程根据印尼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研究并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一切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披露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
广发证券作为“18 青城 05”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在获悉相关事项之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18 青城 05”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城市建设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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