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债券代码:155029.SH 债券简称:18 青城 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年 5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2018 年公司债券:18 青城 05(债券代码:155029.SH)(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广发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其中涉及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根据发行人和会计师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次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资产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程”)持有的矿权资产,具体包括:PT.CISResources(青岛中资中程印尼中加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IS 煤矿”)和PT.TransonAlamJaya(青岛中资中程印尼帝汶锰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aya 锰矿”),以及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金控股”)并购青岛中程形成的矿产评估增值和商誉。
发行人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发布《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对上述矿权可能存在全额转销并终止确认的风险进行了披露。
1、CIS 煤矿
青岛中程对 CIS 矿权被撤销以及 Jaya 锰矿未续期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并对两个矿权是否能够获得恢复进行了法律分析。2023 年律师在尽调中发现,CIS 煤矿采矿权证因 2017 年中加里曼丹省长撤销决定书(No.188.44/626/2017)登记受限。鉴于矿权撤销与否事关重大,青岛中程获知上述信息后,本着谨慎原
则,于 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 月分别致函向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及中加里
曼丹省政府确认上述撤销决定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青岛中程于 2024 年 1 月收到中加里曼丹省政府的回函,确认 2017 年中加里曼丹省长撤销决定书(No.188.44/626/2017)是真实合法的,CIS 煤矿由于存在矿区重叠,采矿权证于
2017 年被撤销。2024 年 1 月 29 日青岛中程发布《关于公司矿权存在转销风险的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详细说明了公司对 CIS 矿权的调查经过、矿权核销的风险及公司未来拟采取的措施。2024 年,青岛中程聘请 XLT Law
Office 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意见,青岛中程无法再向国家行
政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印度尼西亚 1986 年第 5 号国家行政法院法第 55 条,只能
在收到或宣布国家行政实体或官员的法令之日起九十天内提起诉讼。在国家行政法院做出具有永久性法律效力并满足 KepMenESDM297/2023 规定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提交撤销申请。截至目前,青岛中程尚未向国家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CIS 煤矿账面原值为 30,712.50 万元,净值 30,023.44 万元,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子公司城金控股将青岛中程纳入合并时的评估增值额为 108,439.73 万元。
鉴于 CIS 公司所拥有的 IUP 已在 2017 年被撤销,该矿权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需将该资产账面净值及评估增值按照事项实际发生时间予以转销。
2、Jaya 锰矿
青岛中程于 2015 年 9 月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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