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债券代码:155029.SH 债券简称:18 青城 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3年4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2018 年公司债券:18 青城 05(债券代码:155029.SH)(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总经理臧毅杰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臧毅杰先生,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先后在青岛市财政驻厂员管理处、青岛市国资局(国资办)、青岛市国资委工作。”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在获悉相关事项之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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