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1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玉环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由玉环县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单独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8日,于2003
年7月8日由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资本2亿元,实收资本2亿元。2021
年10月28日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21751926883Y的《营业执照》,营业期
限:长期,法定代表人:王伟,公司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26号2-4
楼(仅限办公)。
由于2017年5月玉环县撤县改市,2017年10月9日,公司名称变更为玉环市交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公司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土地整理;劳
务派遣服务;港口开发建设,港口经营;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凭有效许
可证经营);交通项目投资开发;水上旅客运输;铁路领域的投资、建设和营运管理;
全市标准渔港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维护、经营、管理;文艺演出活动的策划
组织服务;保安服务;驾驶员培训等。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2021年度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
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
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
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的
事项或情况。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
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
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
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
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
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
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
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
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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