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4
债券简称: 21 厦门安居债 01 债券代码: 2180316.IB
21 厦居 01 152994.SH
21 厦门安居债 02 2180443.IB
21 厦居 02 184107.SH
22 厦门安居债 01 2280072.IB
22 厦居 01 184260.SH
22 厦门安居债 02 2280147.IB
22 厦居 02 184321.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监事发生变动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
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安居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监事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全资、控股、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通知》(安居控股委[2023]67号)和《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纪要》,由吴雅燕同志任厦门安居监事,免去刘志宏同志原任的厦门安居职工监事职务。
二、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吴雅燕,女,1980 年出生,汉族,中国籍,大学本科,经
济师,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福建永泰城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翔安分公司法务专员,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务主管,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现任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兼厦门安居监事。
海通证券作为 21 厦门安居债 01/21 厦居 01、21 厦门安居
债 02/21 厦居 02、22 厦门安居债 01/22 厦居 01 和 22 厦门安居
债 02/22 厦居 02 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和《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3 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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