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28
2021 年第一期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 5 亿元
期限: 7 年期
主承销商: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县支行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 AA
债券信用等级: AAA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三、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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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湖南权度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信用承诺声明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审计机构、发行律师、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信用承诺书,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七、投资提示
公司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发行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20 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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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0 年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2020 年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III
目录
重要声明及提示 ...... I
目录 ......IV
释义 ......1
第一条 风险提示及说明......4
第二条 发行条款...... 10
第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18
第四条 企业基本情况...... 32
第五条 企业主要财务情况...... 72
第六条 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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