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3 16:19:44 股吧网页版
152977:2021年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的更正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2021 年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 年
付息公告的更正说明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2021 年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 年付息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将原内容“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97%,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派发利息为 49.70 元(含税)。”更正为“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97%,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800 元,派发利息为 39.76 元(含税)。”

本次更正不会对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产生影响,请投资人以更正后的《2021年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 年付息公告(更正)》为准。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025 7 2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