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债券简称:21 乐山国投债/21 乐投债 债券代码:2180297.IB/152977.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长变
动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1 年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国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董事长发生变动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长变动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原任董事长杨志敏同志,男,1969 年生人,研究生学历,自 2017 年起担任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建设银行内江分行评估科科员、建设银行内江分行计划统计资金计划管理员、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内江办事处证劵营业部先后任交易员、交易部负责人、证劵部负责人、建设银行内江分行资金计划处资金计划管理员、建设银行内江分行城南办事处、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建设银行内江上南街支行副行长、建设银行内江分行贷款专职审批人、建设银行内江分行信贷经营处副处长、自贡市商业银行副行长、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兼任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董事长。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吴远洪、杨志敏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乐国资人〔2024〕38 号)通知,同意提名吴远洪同志任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意提名免去杨志敏同志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新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新任董事长吴远洪同志,男,1973 年生人,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职员、办公室副主任,华夏银行成都玉林支行客户经理,南充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综合部总经理助理,成都农商银行研发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产品管理部总经理,达州市商业银行总行副行长、拟任行长,重庆对外经贸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重庆道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PPP 运营中心总经理,乐山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拟任行长。现任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就董事长变更之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人将尽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董事长变更系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变更后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海通证券作为“21 乐山国投债/21 乐投债”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