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1
债券代码:152975.SH/2180296.IB 债券简称:21 杭实 01/21 杭实债 01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 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债权代理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作为 2021 年第一期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新增借款情况
(一)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指标名称 金额(亿元)
2023 年末净资产规模(亿元) 252.66
2023 年末借款余额(亿元) 279.22
2024 年一季度末的借款余额(亿元) 386.43
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亿元) 107.21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1 42.43
(二)新增借款的类别
借款类型 金额(亿元)
银行贷款余额 65.21
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42.00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子公司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处大宗商品产业服务行业,由于市场需求逐步释放,资金需求量短期增大,致使一季度新增借款比年初数有较大规模增长。发行人子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增加,属正常融资补充流动性,符合大宗贸易行业特征,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业务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国开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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