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8
2021 年第一期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1 年第一期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或“本公司”)签署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发行人、海通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简称“监管人”)已经签署《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已生效。
2、根据《2021 年第一期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21 年第一期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
债券”)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本公
司作为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海通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海通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海通证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 2021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法定代表人:王振钦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0,577.6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城市防洪、垃圾(固废污泥)处理处置及生物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程以及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工程施工、经营管理、设计咨询、招标代理;物流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医养项目、水利发电项目投资运营;旅游开发;农业种植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涉水产品及设备加工制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发行人股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和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70%、10%和 20%。
跟踪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水发
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21 年第一期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
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 水发集团债 01”,证券代码为 2180295.IB;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1 水集 01”,证券代码为
152973.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2021 年第一期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0.00
亿元,已使用 10.00 亿元,实际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10.00 亿元,符合《2021 年
第一期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报告期内,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
(三)付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7 月 2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四)抵/质押资产情况
不涉及。
(五)2021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货币网(和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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