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3
债券代码:184065.SH 债券简称:21 周口 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1 周口 02”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
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4 年 9 月
声 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84065.SH。
2、债券简称:21 周口 02。
3、回售登记期: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撤销期: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4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2021 年第二期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
率下调 255 个基点,即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
利率为 2.4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结果
根据《2021 年第二期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1 周口 02”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1 周口 02”登
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1 周口 02”(债券代码:184065.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222,300 手,回售金额为 222,300,000.00 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2021 年第二期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2024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1 周口 02”(债券代码:184065.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222,300 手,回售金额为 222,300,000.00 元,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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