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2021 年第一期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021 年第一期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21 周口小微债 01”)的主承销商及债权代理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3〕45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概况
(一)债券名称:2021 年第一期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银行间简称“21 周口小微债 01”,代码:2180288.IB;上交所简称“21 周口 01”,代码:152969.SH。
(三)发行人:周口市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9 亿元,5 年期。
(五)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315 号”文件同意注册公开发行。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为 4.50%。
(八)付息日:对于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的部分,本期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27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对于投资人放弃回售选择权的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7 月 27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对于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的部分,本期债券将于存续期第三年末偿还全部本金,兑付日为
2024 年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
工作日);对于投资人放弃回售选择权的部分,本期债券将于存续期
第五年末偿还全部本金,兑付日为 2026 年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已付本金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十一)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7 月在银行间市
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人的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目前,本期债券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简称为 21 周口小微债 01,代码为 2180288.IB;同时,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为 21 周口 01,代码为 152969.SH。
(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
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4 年 7 月 27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
付日为 2026 年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第 1 个工作日)。
本次债券下一付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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