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1
邵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邵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湖南邵东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 4 月 30 日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时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800 万元。邵东渴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邵
渴会验字(2003)3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5,800 万元,实收资本 15,8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1748390969X。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股东变更,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 100%股权
无偿划转至邵东市人民政府。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宋家塘街道公园路
99 号正红盛源 12-13 楼。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城市建设;房屋建筑施工;道路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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