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3
债券代码:2280036.IB 债券简称:22 长金绿色债 02
184225.SH G22 长金 02
2280035.IB 22 长金绿色债 01
184224.SH G22 长金 01
2180438.IB 21 长金绿色债 02
184105.SH G21 长金 2
2180273.IB 21 长金绿色债 01
152955.SH G21 长金 1
175862.SH 21 长集 01
177776.SH 21 长融 01
167299.SH 20 长融 01
114755.SZ 20 长金 01
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变更的批复》(长国资办【2022】4 号),同意免去陈亚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职务,同意彭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
(一)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基本情况
陈亚明,男,1974 年 6 月出生,浙江长兴人,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曾任长兴县交通局 104 国道收费站干部,共青团长兴县委组宣科科长、青工部部长、青少年服务中心主任、团县委常委,中共长兴县委外宣科科长、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办公室主
任,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二局副局长,湖州市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副主任,长兴县开发区党委委员,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副主任、副书记,长兴县商务局(招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现任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二)新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基本情况
彭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0 月出
生,历任长兴县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长兴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地税局副局长,长兴县县委财政与国资工委委员,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长兴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长兴县财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长兴县政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夹浦镇人大主席,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
本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变动获得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次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变动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将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市场监管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人员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调整,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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