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2021 年江苏省无锡安阳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产业
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2023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
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无锡安阳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致 2021 年江苏省无锡安阳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无锡安阳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了 2021 年江苏省无锡安阳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
2、根据《2021 年江苏省无锡安阳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产业
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21 年江苏省无锡安阳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
债券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发行完毕,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
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次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的约定履行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的职责。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对发行人 2023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公司履行债权代理人和主承销商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本公司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次债券
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 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2021 年江苏省无锡安阳山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以下简称“21 锡阳山债”)。
(二) 债券代码:2180262.IB(银行间市场);152948.SH(上
交所)。
(三) 发行首日:2021 年 7 月 6 日。
(四) 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6.00 亿元。
(五)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7 年,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逐年分别按照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六) 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利率固定不变,债券利率为 4.28%;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 0-300 个基点(含本数),调整后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七)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起
至 2028 年 7 月 9 日止。如投资者在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9 日止。
(八) 债券担保:本次债券由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 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
的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十)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或交易流
通。本次债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以下简称
“21 锡阳山债”,证券代码为 2180262.IB;2021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以下简称“21 阳山债”,证券代码为 152948.SH。
(二) 付息情况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7 月 9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在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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