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债券代码:2180263.IB/152947.SH 债券简称:21 海鸿专项债/21 海鸿 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1 年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券简称:21 海鸿专项债/21 海鸿 01)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5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的公告》,发行人涉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嫌违纪违法的情况
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接到通知:发行人副总
经理季海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季海丰,男,汉族,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海门市审计局农环科科长、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违法违规行为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
二、相关职务的过渡期安排
在季海丰接受调查期间,发行人由成杰代为履行其职责。
三、继任人选情况或者相关选聘安排
发行人副总经理变更流程正在推进过程中,目前发行人各项日常工作均正常开展。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1 海鸿专项债/21 海鸿 01”的债权代理人,根
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公告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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