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2021 年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
项债券
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 2021 年江苏海鸿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主承销商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亚会审字(2024)第 01320086 号)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兴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兴业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张謇大道 897 号嘉陵江商务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崔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00.00 万
办公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张謇大道 897 号嘉陵江商务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0513-69906508
传真:0513-69906512
邮政编码:226100
经营范围:保障房开发项目的投资和管理;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21 年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
债券
2.债券简称:21 海鸿专项债/21 海鸿 01
3.债券代码:2180263.IB/152947.SH
4.起息日:2021-07-07
5.交易所上市日:2021-07-13
6.债券余额:5.00 亿元
7.利率:4.00%
8.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5.00 亿元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上市或转让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11.报告期内兑息兑付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6 日的利息已足额支付,未发生本金兑付事宜。
12.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 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三、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 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
2021 年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 海鸿专项债”,债券代码为
2180263.IB;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1 海鸿 01”,
证券代码为 152947.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简称 21 海鸿专项债
募集资金总额 5.00 亿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00 亿元,其中 3.00 亿元用于海门
市城市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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