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1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4】236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及子公司新增被列入被执行人事项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聊城安泰”或“公司”)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 上一次评级结果
时间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21 安泰专项债/21 安泰债 2023-6-26 AA AA+ 稳定
近期,中证鹏元关注到: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3 笔被执行记
录,执行金额合计 3.0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时间 案号 执行标的
(万元)
案件 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4-05-13 (2024)鲁 1502 执恢 634 号 2,000.00
一
案件 聊城市东昌府区 2024-04-30 (2024)鲁 1502 执 2544 号 11.58
二 人民法院
案件 山东省聊城市中 2024-04-16 (2024)鲁 15 执 551 号 28,000.00
三 级人民法院
合计 - - - 30,011.58
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证鹏元整理
案件一系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为聊城安泰及子公司山东鲁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浩市政”),案件执行金额为2,000.00万元。
案件二系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为聊城安泰及子公司聊城市民
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民安”),案件执行金额为11.58 万元。
案件三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为聊城安泰及子公司聊城民安,案件执行金额为 28,000.00 万元。
除上述案件外,公司仍存在 9 笔其他被执行案件。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被执行金额合计 4.45 亿元。
经向公司了解,上述事件正在协商解决中。公司作为聊城市东昌府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预计仍能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截至 2023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为 29.31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9.75 亿元。
中证鹏元认为,若公司及子公司聊城民安、鲁浩市政被列入被执行人事项未能及时解决,或对公司再融资造成不利影响。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处理进展,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1 安泰专项债/21 安泰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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