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1 23:10:26 股吧网页版
152944:中证鹏元关于关注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以及子公司票据逾期等事项的公告(21安泰专项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1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4】158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及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以及子公司票据逾期

等事项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聊城安泰”或“公司”)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 上一次评级结果

时间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21 安泰专项债/21 安泰债 2023-6-26 AA AA+ 稳定

近期,中证鹏元关注到: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
至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 9 笔被执行记录,执行金额
合计 1.45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时间 案号 执行标的
(万元)

案件 聊城市东昌府 2024-03-27 (2024)鲁 1502 执 2015 号 117.74
一 区人民法院

案件 山东省聊城市 2024-03-20 (2024)鲁 15 执 450 号 84.32
二 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 山东省聊城市 2024-03-20 (2024)鲁 15 执 452 号 59.00
三 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 济南高新技术

四 产业开发区人 2024-03-04 (2024)鲁 0191 执 886 号 2,500.00
民法院

案件 聊城市东昌府 2024-02-27 (2024)鲁 1502 执 1419 号 6,030.22
五 区人民法院

案件 聊城市东昌府 2024-01-19 (2024)鲁 1502 执 522 号 1,591.55

六 区人民法院

案件 聊城市东昌府 2024-01-11 (2024)鲁 1502 执恢 34 号 4,000.00
七 区人民法院

案件 聊城市东昌府 2024-01-02 (2024)鲁 1502 执 55 号 75.00

八 区人民法院

案件 聊城市东昌府 2023-12-22 (2023)鲁 1502 执 6713 号 25.76

九 区人民法院

合计 - - - 14,483.59

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证鹏元整理

案件一系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为聊城安泰及子公司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民安”),案件执行金额为 117.74 万元。

案件二系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为山东聊城昌元土地储备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元土储”)、聊城东安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东安”)及聊城安泰,案件执行金额为 84.32 万元。

案件三系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为聊城安泰、聊城东安及昌元土储,案件执行金额为 59.00 万元。

案件四系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为山东龙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信小贷”),被执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聊城市国泰东昌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东昌”)、聊城东安、聊城安泰及子公司聊城民安,其中子公司聊城民安为债务人,控股股东国泰东昌、聊城东安及聊城安泰为担保方,案件执行金额为2,500.00 万元。

案件五系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为上海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聊城新兴智慧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物流”)、聊城市新启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启点教育”)、聊城邦达智慧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达物流”)、聊城安泰及聊城东安,其中新启点教育为借款方,聊城安泰为担保方,
邦达物流及新兴物流以坐落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海源路以东,周公河以西,冷庄村以南,聊冠路以北(地块用地面积 99,23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4,311.76 平方米)地块内全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以及其他任何具备仓储、安放、商业、工业、居住功能的任何封闭、半封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