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30
2021 年第一期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24 年发行
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一、 本期债券概况
(一) 债券名称:2021 年第一期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二) 证券简称及代码:银行间简称“21 胶州专项债 01”,代码:
2180257.IB;上交所简称“21 胶城 01”,代码:152937.SH。(三) 发行人: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四) 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10.00 亿元,七年期。
(五)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
改企业债券【2020】171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六)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用
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方式。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4.0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八) 付息日: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7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
(九)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8 年 7 月 2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十一)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银行
间市场上市;2021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发行人的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21 年第一期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城
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21 胶城 01”)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目前,本期债券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简称为“21 胶州专项债 01”,代码为 2180257.IB;同时,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为“21 胶城 01”,代码:152937.SH。
(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
本金。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7 月 2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其中 6
亿元用于胶州市城区智能化停车场建设项目,4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承诺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发行人未向东方证券提供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底稿,东方证券已向发行人发送底稿补充提示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仍未完整提供相关底稿。
(四)信息披露情况
截止 2024 年末,发行人均按要求完成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跟踪评级报告、付息公告等的披露工作。
三、 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分析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 2024 年末
合并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2024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504号)。
表: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变动比例(%)
总资产 678.79 688.07 -1.35
总负债 417.94 4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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