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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07 09:56:39 股吧网页版
152930:2021年第一期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6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执行董事声明

发行人执行董事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执行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该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柳州龙建01”)。

(二)发行总额: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为10.00亿元,基础发行额为5.00亿元,弹性配售额为5.00亿元。

(三)弹性配售选择权:根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发行人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披露、簿记建档发
行参与人充分识别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于企业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自主选择设置弹性配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弹性配售选择权强制触发倍数为3倍,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5.00亿元,弹性配售额为5.00亿元。

当发行时间截止后,如未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应按照如下规则进行配售:

1、申购总量未达到基础发行额的,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条款履行责任。应按照基础发行额5.00亿元进行配售。

2、申购总量已达到基础发行额,未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的,不得使用弹性配售选择权。应按照基础发行额5.00亿元进行配售。
3、申购总量已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且未达到强制触发倍数条件的,发行人可根据授权文件并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后,确定是否启动弹性配售。如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规模10.00亿元全额进行配售;如不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基础发行额5.00亿元进行配售。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此外,本期债券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
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发行人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存续期限内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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