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企业基本情况
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5 月 29 日,
系由临沧地区行政公署临行复[1998]22 号《临沧地区行政公署对行署财政局关于组建临沧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问题的批复》批准,由临沧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900713498128E,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由临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
2021年4月6日公司名称由临沧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 亿元。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10 亿元变更为 2 亿元。
经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 年第 22 期常务会议纪要以及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国资委、临沧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批准同意,将本公司 10%股权无偿划转至云南省财政厅。
公司住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财政大楼;
法定代表人:把建乔;
公司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业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运营,涵盖城市土地开发及地上、地下空间经营、设施冠名权经营、道路停车设施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和维护、工程代建及对外投资。
2、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2.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3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
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半年度为每年 1 月 1 日
起至 6 月 30 日止。
2.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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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会计计量属性
2.5.1 计量属性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初始价值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原则。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以可变现净值计量,其他减值资产按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与现值孰高)计量;盘盈资产等按重置成本计量。
2.5.2 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本报告期各财务报表项目会计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2.7 外币业务
2.7.1 发生外币交易时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7.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2.8 坏账核算方法
2.8.1 坏帐的确认标准:
由于债务人破产,在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因债务人死亡,其遗产不够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还;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两年仍然无法收回造成的债权损失。
2.8.2 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
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的计提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即对确有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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