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9
债券简称:21 南通地铁绿色债 01/G21 债券代码:2180231.IB/152916.SH
城建 1
债券简称:21 南通地铁绿色债 02/G21 债券代码:2180384.IB/184060.SH
城建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无偿划转资产
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8 年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无偿划转资产概况
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将城建集团所持五山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文旅集团的通知》(通国资发〔2024〕42 号),发行人将所持有的南通五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山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南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划转资产的明细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五山公司净资产为 10,918.10 万元,发行人
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585,048.08 万元,五山公司净资产占发行人净资产的 0.24%,未超过 10%。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以上资产划转暂未完成工商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划转使发行人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规模有所下降,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无偿划转净资产减少 0.24%,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 10%。
本次划转完成后,五山公司将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本次划转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已发行债券的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海通证券作为“21南通地铁绿色债01/G21城建1”和“21南通地铁绿色债 02/G21 城建 2”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
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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