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09
债券代码: 2180231.IB/152916.SH 债券简称: 21 南通地铁绿色
01/G21 城建 1
2180384.IB/184060.SH 21 南通地铁绿色
02/G21 城建 2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四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2021 年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18 年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城建”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本期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依据发行人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告的《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
益性资产核减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 号)精神,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也严禁发债申报企业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公共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非收费桥梁、非经营性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申报企业资产。
依据上述文件要求,经南通市国资委批准,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城建集团”)计划将 26.76 亿元公益性资产在 2021 年度报表中进行核减,具体明细如下:
表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核减公益性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资产名称 划入时间 相关文件 授权价值
1 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污水处 2006.12.25 通国资发 1,413,463,087.34
理类资产 [2006]112 号
2 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污水处 2007.12.24 通国资发 414,232,865.91
理类资产 [2007]113 号
3 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污水处 2008.12.26 通国资发 848,122,267.32
理类资产 [2008]120 号
合计 2,675,818,220.57
(1)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 号)文精神和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减少南通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益性授权资产的批复》,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类资产等计 26.76 亿元不再于报表内反映。
(2)资本公积: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减少南通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益性授权资产的批复》,将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类资产等减少授权南通城建集团经营基数 26.7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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