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4
债券代码: 2180231.IB/152916.SH 债券简称: 21 南通地铁绿色
01/G21 城建 1
2180384.IB/184060.SH 21 南通地铁绿色
02/G21 城建 2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三月
本报告依据《2021 年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2021 年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18 年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城建”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本期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依据发行人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告的《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召开存续期债务融资工具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为优化债务结构,整合存量债券,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承担全资子公司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投”)存续 20 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南通城建与南通国投已签订债券转移协议,约定债券转移事项。
根据南通国投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存续期债务融资工具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南通国投就本次债券转移清偿义务事宜将召开相关债券持有人会议。
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发行人及债权代
理人将持续关注本次持有人会议进展情况,并就有关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王思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A 座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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