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09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19、22、23 层)
2025 年 6 月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粤开证券”)作为 2021
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一)、(品种二)(简称“21 广安经开 01”、“21 广安经开 02”)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191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4 年)》(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主承销商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主承销商所做的承诺或声明,本期债券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2021 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
1、债券名称
一)
2、债券简称 21 广安经开 01、21 广安 01
3、债券代码 152896.SH、2180205.IB
4、发行日 2021 年 6 月 4 日
5、起息日 2021 年 6 月 7 日
6、到期日 2028 年 6 月 7 日
7、债券余额 7.2 亿元
8、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6.25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计息年
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
9、还本付息方式 逐年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
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021 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品种
1、债券名称
二)
2、债券简称 21 广安经开 02、21 广安 02
3、债券代码 152897.SH、2180206.IB
4、发行日 2021 年 6 月 4 日
5、起息日 2021 年 6 月 7 日
6、到期日 2028 年 6 月 7 日
7、债券余额 0.8 亿元
8、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6.80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计息年
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
9、还本付息方式 逐年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
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202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发展改革委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规定,债券资金托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必须履行监督债券资金流向的责任。根据《2021 年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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