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债券代码:152896.SH/2180205.IB 债券简称:21 广安 01/21 广安经开 01
152897.SH/2180206.IB 21 广安 02/21 广安经开 02
197786.SH 21 广经 01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本次变更前,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前,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鉴于此前公司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项下的合作义务已履行完成,因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公司决定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已完成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拟新聘中介机构的相关安排
单位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0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尊农、乔久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2082881146K),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为 11000167),执业资格依法存续有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
录(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
成从事证券业务备案。
(三)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经签署。公司确认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并按要求向公司出具真实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等。
(四)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合同签署之日生效。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工作移交。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之盖章页)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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