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16
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金额: 10亿元
发行金额: 10亿元,基础发行额6亿元,弹性配售额4亿元
发行期限: 7年
债权代理人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级别: AA+
债券信用级别: AA+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申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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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审批,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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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伙)、法律顾问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及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均已出具综合信用承诺书,明确了诚信自律要求和违规惩戒措施。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1 年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简称“21 渝长寿停车场债”)。
(二)发行总额: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 6 亿元,弹性配售额为 4 亿元。
(三)强制触发倍数:申购总量达到基础发行额的 2 倍。
(四)弹性配售选择权:根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发行人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披露、簿记建档发行参与人充分识别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于企业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自主选择设置弹性配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弹性配售选择权强制触发倍数为 2 倍,当期计划发行额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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