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10 日经成
都市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5101086630342445;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仙韵一路 585 号;营业
期限:2007 年 7 月 10 日到永久;注册资本:36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华。
本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由成都成华国资经营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000.00 万元组建,其中货币出资 1,500.00 万元,实物出资
3,500.00 万元。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增资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出资时间为 2037 年 7 月 9 日。
2019 年 3 月,根据成华委办发(2019)41 号关于《成都市成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和金融工作局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最终控制人名称变更为成都市成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2 月根据成华区常委会会议纪要议定,同意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增资 30 亿,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00 万元。2021 年 2 月 8 日,收到
成都市成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拨付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2021 年 3 月 30
日,收到成都市成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拨付注册资金人民币 12,000.00 万元。2021
年 6 月 7 日,根据成都市成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成华国资金融〔2021〕104 号
《成都市成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关于无偿划转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的通知,股东变更为成都市成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到成都市成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付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2024 年,收到成都市成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付注册资金人民币 14,500.00 万
元。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企业的业务性质:土木工程建筑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工程前期准备、对外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非法社会集资、吸取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物业管理服务、房屋销售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城镇化建设、房屋拆除、土地整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销售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社会集资、吸取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商务信息咨询;苗木的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成都市成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08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
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及本集团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
息。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
度。
(二)营业周期
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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