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30
债券代码:2180182.IB 债券简称:21 环太湖债
债券代码:152879.SH 债券简称:21 长湖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及信息披露负责人
发生变动事项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023 年 11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2020 年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安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受托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年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债券简称:21环太湖债(银行间)、21长湖债(上交所)
3、证券代码:2180182.IB(银行间)、152879.SH(上交所)
4、发行首日:2021年4月29日
5、到期日:2028年5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6、发行规模:8亿元人民币
7、债券余额:8亿元人民币
8、票面利率:4.84%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5、6、7年度末,分别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总额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最后三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二、本次重大事项
安信证券作为“21 长湖债/21 环太湖债”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概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及信息披露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以下
简称“公告”),因人事调整,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及信息披露负责人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发行人股东出具的《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文件,经代表 10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沈益浩、邓勇强、佘银花为本届公司董事,上一届董事职务同时免去。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文件,经代表 100%表决权的董事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沈益浩,选举沈益浩担任本届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同时免去上一届经理、董事长职务。
2、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职位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董事 倪咪(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 沈益浩(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邓
兴易、佘银花 勇强、佘银花
原任职人员简历如下:
倪咪,女,1990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2012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员;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项目资产部)部长;2019 年 3月至 2020 年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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