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3】400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变更等事项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环太湖”或“公司”)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21 长湖债
/21 环太湖 2023.6.13 AA AAA 稳定
债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23 日发布的《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关于划转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新增注册资本的公告》,长兴县政府同意将公司持有的长兴虹之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划转入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金控”)并更名为浙江长兴环太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太湖集团”),同时将长兴金控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划转至环太湖集团,公司控股股东由长兴金控变更为环太湖集团,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此外,根据与公司沟通了解,环太湖集团和浙江长兴经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分别对公司现金增资 10 亿元和 5 亿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15 亿元增加至 30 亿元。根据工商信息查询,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和注册资本均已完成变更,实收资本尚未完成变更。
此次控股股东变更后,公司层级有所下移,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长兴县财政局,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定位为浙江长兴县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内的核心开发、建设与经营主体,根据公告,此次控股股东变更暂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证鹏元将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1 长湖债/21 环太湖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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