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30
2021 年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并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年度分析报告
(2022 年度)
发行人
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二零二三年五月
重要声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 2021 年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310Z0420 号)、《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 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安信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一、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 1
二、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 2
三、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情况 ...... 3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6
五、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及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7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8
七、本次债券评级情况 ...... 9
八、发行人偿债能力及意愿分析 ...... 10
九、其他重大事项 ...... 12
一、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21年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债券简称:21环太湖债(银行间)、21长湖债(上交所)
3、证券代码:2180182.IB(银行间)、152879.SH(上交所)
4、发行首日:2021年4月29日
5、到期日:2028年5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6、发行规模:8亿元人民币
7、债券余额:8亿元人民币
8、票面利率:4.84%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5、6、7年度末,分别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总额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最后三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权代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中的约定,对公司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了债权代理人的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是长兴县旅游产业的龙头企业,主要负责开发建设长兴太湖图影省级旅游度假区,全面行使对太湖图影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各项管理职能,统一指导、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公司是图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与经营的主体,负责区域内的土地整理、旅游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等,目前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开发整理和贸易业务等。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村民间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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