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5
债券简称:21 穗交 02/ 债券代码:152864.SH/
21 穗交债 01 2180181.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变更及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9 年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杨庆强 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庆强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广州市交通局宣传部主任科员,广州交通委员会法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安监处处长、客运管理处处长,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现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本次人员变动原因为领导分工调整。根据集团党委会议纪要(广交投集团党委纪〔2024〕27 号),林日鹏同志分管集团财务部,为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杨庆强同志不再担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
(三)继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林日鹏 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020-84013239
林日鹏,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曾任广州市白云区信用联社石井信用社职员,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白云支行人事政工科科长助理、副科长,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白云信用社人事部副经理、经理,人事教育部(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兼物业管理中心总经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河南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行长,广州银行监事会监事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现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二、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受理机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1)原告: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
(2)被告: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案件的基本情况
起诉状显示,原告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系大广高速公路粤境段 S05 标段及大广高速公路粤境段 LM1 标段的承包方,被告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系发包方。2013 年至 2015 年间,原告以“工程款”“往来”为支付内容,向北京大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广公司”)等指定账户合计付款 471,100,000元。2014 年至 2016 年间,被告和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洲公司”)通过北京大广公司向原告还款共计 237,700,000 元。因剩余款项未偿还,原告起
诉胜洲公司,2018 年 10 月 31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胜洲公司向原
告偿还借款本金 233,400,000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19 年 12 月 18 日,胜洲公司
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原告于破产分配中的债权受偿比例不足以清偿借款。原告现主张该笔借款应为大广公司与胜洲公司的共同借款,大广公司应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本案成讼。
4、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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