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财务报表附注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的前身广州市高速
公路总公司是于 1988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广州注册成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 25,000 万
元,现营业执照是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核准登记换发,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395668。
2008 年 8 月 6 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
案的批复》(穗府函【2008】14 号),本集团在原广州市高速公路总公司的基础上,与广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重组,改制变更为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实收资本的批复》(穗国资批【2009】5号),公司将改制时评估后净资产超出原实收资本的差额转增公司实收资本,转增后实收资本由原 25,000 万元变更为 578,129.70 万元。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交投集团投融资体制改革资产移交工作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09】117 号)以及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公路管理局、广州市人事局和本集团共同签署的《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广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整体移交备忘录》等文件精神,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对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广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的产权登记,确认本集团为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广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2009 年底,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改制变更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安全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日用杂品
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 1800 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结红
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柒亿捌仟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元整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 50 户,具体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
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一)子企业情况”。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计量。
(四)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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