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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64:2021年第一期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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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期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1 年第一期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发行人” ) 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简称“我公司” 或“ 本公司” ) 签署本期债券《 债权代理协议》 ; 发行人、

海通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简称“ 监管人” ) 已经签

署和《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 上述协议均已生效。

2、 根据《 2021 年第一期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的规定, 2021 年第一期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简称“本期债券” ) 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全体持

有人已同意委托本公司作为债券债权代理人, 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

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 《 债权代理协议》 、 《 监管协议》 的约定履行债权

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 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 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

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海通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进行判断, 对海通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并

出具结论意见。

海通证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 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做出任何判断。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 2021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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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 1800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宇正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78,129.7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企业总部管理; 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

业务; 工程管理服务; 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建筑用石加工; 房地

产经纪; 房地产咨询; 物业管理; 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广告制作; 广

告发布( 非广播电台、 电视台、 报刊出版单位) ; 安全咨询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 金属材料销售; 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 旅客票务代理; 汽车拖车、 求援、 清障服务; 日用杂品销售; 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公路管理与养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总承包;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建设工程设计; 建筑物拆除作业 ( 爆破作业除外);

施工专业作业;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 餐饮服务; 矿产资源

( 非煤矿山) 开采。

股权结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控股。

跟踪评级: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

《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预计将于 2022 年 6 月底前出

具 2022 年度的跟踪评级报告。

二、 发行人履约情况

(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21 年第一期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简称 “ 本

期债券” )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

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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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市场上市流通, 简称“ 21 穗交债 01” , 证券代码为 2180181.IB;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简称“ 21 穗交 02” , 证券代码为 152864.SH。

(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20 亿元, 其中 12 亿元拟用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

速公路项目南段工程, 8 亿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三) 付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至 2031 年每年的 5 月 7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 本期债券采用到期一次还本的本金偿还方

式, 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

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 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

取位到人民币分位, 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5 月 7 日支付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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