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0
2021 年第一期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 月
2021 年第一期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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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发行人承诺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申报发行本期债券属于公司的自主
融资行为,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资兴市政府及财政局未对本期
债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及财政补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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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21年第一期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债券(简称“ 21资兴城投01” )。
(二)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其中
基础发行额为人民币4.5亿元,弹性配售额为人民币4.5亿元, 由湖南
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根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发行人经与簿记管
理人协商一致,在发行条款充分揭露、簿记建档发行参与人充分认
识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于企业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自主选择设置
弹性配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弹性配售选择权强制触发倍数将在《申购和配售办法
说明》中约定,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为9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
4.5亿元,弹性配售额为4.5亿元。当发行时间截止后,如达到强制触
发倍数的,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规模9亿元全额进行配售。当发行时
间截止后,如未达到强制触发倍数的,应按照如下规则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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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购总量未达到基础发行额的,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
或代销条款履行责任,按照基础发行额4.5亿元进行配售。
( 2)申购总量已达到基础发行额,且未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
的,不得使用弹性配售选择权,应按照基础发行额4.5亿元进行配
售。
( 3)申购总量已达到当期计划发行规模,且未达到强制触发倍
数的,发行人可根据授权文件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后,确定是否启动
弹性配售。如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当期计划发行规模9亿元全额进
行配售;如不启动弹性配售,应按照基础发行额4.5亿元进行配售。
(三)债券期限及利率: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
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0和300),投资者有权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部分债券可选择转
售或予以注销。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
本利差, 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
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
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通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并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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