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审计报告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310Z049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3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4
3 合并利润表 5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6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8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9
7 母公司利润表 10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13
10 财务报表附注 14-116
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昌城投集团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昌城投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昌城投集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2016 年 9 月 4 日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第 154 号:由浙江省新昌县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公司设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0 日年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司抄告单第 312 号:县政府同意拨付
给浙江省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500 万元,用于对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500 万元。
2018 年 4 月 19 日根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第 80 号:县政府同意浙江省新昌
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
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并于 2018 年 4 月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288L8C81。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城市维护建设中的基础建设,旧城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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