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8
17 咸双创债和 21 咸高投债
2021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作为 2017 年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以下简称“17 咸双创债”)和 2021 年湖北省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1咸高投债”)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湖北省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1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并出具本报告。
长江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湖北省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1 年)》等相关公开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长江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17 咸双创债
债券名称 2017 年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
债券简称 17 咸双创债(1780101.IB)、PR 咸双创(139378.SH)
债券起息日 2017 年 6 月 1 日
债券到期日 2027 年 6 月 1 日
债券利率 6.60%
发行规模(亿元) 10.00
债券余额(亿元) 5.50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 1 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
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
进行支付。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存续期的第 3、4、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5、6、7、8、9、10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5%、15%、
15%、15%、10%、10%、10%、1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
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
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021 年 6 月 21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17 年
跟踪评级结果(主体及 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
债项) 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担保设置 无担保
(二)21 咸高投债
债券名称 2021 年湖北省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21 咸高投债(2180175.IB)、21 咸高投(152856.SH)
债券起息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
债券到期日 2028 年 4 月 29 日
债券利率 6.39%
发行规模(亿元) 6.40
债券余额(亿元) 6.40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本次债券附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
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跟踪评级结果(主体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咸
债项) 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担保设置 无担保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1、17 咸双创债
发行人已按照 17 咸双创债募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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