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债券代码:2080324.IB/152618.SH 债券简称:20 蓉高债 01/20 蓉高 G1
债券代码:2180167.IB/152851.SH 债券简称:21 蓉高债 01/21 蓉高 G1
债券代码:2280001.IB/184193.SH 债券简称:22 蓉高债 01/22 蓉高 G1
债券代码:2280322.IB/184500.SH 债券简称:22 蓉高可续期 02/22 蓉高 Y2
债券代码:2280354.IB/184522.SH 债券简称:22 蓉高债 02/22 蓉高 G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撤销监事会及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0 年第一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20 蓉高债 01/20 蓉高 G1)、2021 年第一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 蓉高债 01/21 蓉高 G1)、2022 年第一期成都
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2 蓉高债 01/22 蓉高 G1)、2022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2 蓉高可续
期 02/22 蓉高 Y2)和 2022 年第二期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
简称:22 蓉高债 02/22 蓉高 G2)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5 年 7 月 1 日
披露的《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及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原监事会人员任职情况
姓名 职务
王琳 监事
唐岷 监事
谢志勇 职工监事
李昱 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原因及依据
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决定,同意修订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责,审计委员会委员 3名(含召集人 1 名),原则上由外部董事组成。
根据发行人有权机构决定,免去王琳、唐岷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免去谢志勇、李昱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三)审计委员会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李玉周 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召集人
蔡斌 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叶建中 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四)相关人员任职的有权机关批准/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人人员变更均经过有权机构通过,任职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人员变动将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二、影响分析
以上人员变动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 蓉高债 01/20 蓉高 G1”、“21 蓉高债 01/21
蓉高 G1”、“22 蓉高债 01/22 蓉高 G1”、“22 蓉高可续期 02/22 蓉高 Y2”、
“22 蓉高债 02/22 蓉高 G2”的债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公告事项提醒投资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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