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1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2180158.IB 21 丽水管廊债 01
152848.SH 21 丽旅 0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
2024 年第四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关于“21 丽旅 01”转售的事项)
债权代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文旅”,“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债券名称 2021 年第一期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
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
债券简称 21 丽水管廊债 01、21 丽旅 01
注册文件和注 发改企业债券〔2020〕343 号,人民币 15 亿元
册规模
债券期限 7 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 人民币 8 亿元
债券利率 4.45%
起息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5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付息日 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5 月 7 日
兑付日 2028 年 5 月 7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的 5 月 7 日
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还本付息方式 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
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8 年 5 月 6 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
计息期限 售选择权,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
发行方式及发 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行对象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担保方式 无
发行时主体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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