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21:12:16 股吧网页版
152844: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

目 录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页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页

3、 合并利润表 5 页

4、 母公司利润表 6 页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页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页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页

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页

9、 财务报表附注 13—126 页

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 2003 年 3 月 28 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位于金湖县。本公司的股东及最终控股人为金湖县人民政府。

本公司是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同意组建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淮政复【2003】32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10.286 万元。金湖县人民政府是其唯一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

2008 年 12 月 18 日,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通过资本公积转增,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到 10,00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29 日,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50,000
万元。

2014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取得淮安市金湖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31748168196U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王文勤。

2016 年 11 月 16 日,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200,000.00
万元。

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文勤变更为涂金龙。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涂金龙变更为钟开伟。

2023 年 11 月,根据金湖县人民政府监督管理办公室《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股东决定》股东变更为金湖县国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 200,000.00 万元,认缴出
资比例 100%,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200,000.00 万元。

2.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经营棚改保障房、房地产开发等活动。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副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停车场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